《馮燕傳》和《無雙傳》都是出自於太平廣記的,而這次我會集中在《馮燕傳》的故事裡。《馮燕傳》跟《無雙傳》比起來是比較短的,故事的內容也沒有《無雙傳》那樣的複雜,也沒有那麼多人死掉。《馮燕傳》裡的人物叫做馮燕,他是唐代的人,稱得上是豪俠一位。那時候,賈公知道馮燕是很有才能的,就留他做兵。在故事裡,馮燕跟一位女子有外遇,過了一會兒,才發現她是張嬰的妻子。與此同時,張嬰也聽聞到他的妻子外面有情人,經常毆打她。有一晚,當張嬰醉了的時候,因為張嬰的妻子誤會了馮燕的意思,沒有拿到頭巾給馮燕,反而拿了佩刀給他。結果,馮燕把張嬰的妻子殺掉了。第二天,當所有人都認定張嬰殺了自己的妻子的時候,而他在辯護自己的時候,馮燕竟然走了出來,承認了是他殺死張嬰的妻子的。當賈公知道了事實的時候,他就向皇帝交出他的印章,來換取馮燕的生命。皇帝知道了以後,覺得很公平,就給所有滑州的死囚免去了死罪。
我讀這個故事的時候,有幾個我想不通的問題。一,為甚麼馮燕要殺死張嬰的妻子呢?二,為甚麼馮燕要走出來認罪呢?三,為甚麼賈公寧願交出自己的印章,也要把馮燕的性命留住呢?最重要的問題在於此:既然這個故事被馬幼垣,劉紹銘等列為“兒女英雄”,那要成為英雄的最基本條件是甚麼呢?
我的想法是這樣的:我覺得馮燕殺掉了張嬰的妻子是因為她可能會去勾引其他的男人,馮燕不想再這樣下去。而他最後出來認罪的原因是,他想一力承擔,為他所做的事情負上責任,不想濫殺無辜。我覺得他這樣做是一件有義氣的事情,因為他其實殺掉了張嬰的妻子以後,是可以遠走高飛,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卸到喝醉了的張嬰身上。
Reference:
馬幼垣 ,劉紹銘,胡萬川,《中國傳統短篇小說選集》(台北:聯經,1979)。pp. 67-6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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